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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间慈善的助学模式

发布时间:2014-10-17 10:29:00
 

浅谈民间慈善的助学模式

                          ---贾世彬

在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公益慈善事业而言,在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很多地方都体现着发展慈善事业的思路和举措。最大的亮点是直接提出要“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其次是关于社会组织双重登记的问题,这将加速《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修改进程,并决定放开“直接登记”,不用再找挂靠机构;第三是政府购买公务服务。《决定》要求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这就解决了社会组织发展起来“做什么”的关键问题。可以说,《决定》勾勒出了一幅现代慈善的蓝图。

       首先说一下公益和慈善的区别,相对来说,公益的范围更广阔,它有利于我们每一个人,像植树、绿化、抗雾霾这样的环保活动就是一项公益事业。而慈善事业的针对范围就比较有特定性,更加专一,它是针对一部分特定的弱势群体而开展的活动,像关注辍学儿童、自闭症儿童、先心病患者、失独老人、服刑人员子女以及助老助残等特定的人群。

    现如今,由于公众志愿精神的觉醒和公共服务意识的增强,形成了一种公益慈善“人人可为,随时可为”的观念。在社会救助方面,民间慈善组织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弥补了政府工作的一些不足。

   目前依法登记的三类社会组织,包括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2007年底有38.69万个,而2012年底达到48.9万个,增加了10万多个,增长幅度高达30%。如今未经注册的民间慈善组织在全国大约有100多万家,民间慈善组织发挥的积极作用日益彰显,与之相反的是,民间慈善组织能够长期生存下来的却为数不多。调查显示,能生存三年以上的民间慈善组织,不足百分之三十。一边是社会对民间慈善越发倚赖,越来越发挥强大的补充作用;一边却是民间慈善艰难前行、朝不保夕的现状。如果民间慈善组织能得以正常发展,并壮大起来,可想对社会慈善事业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益慈善的动力来源于志愿精神和社会创新精神。从专业角度来看,其有序健康发展依靠的不仅是个人的觉悟,也同样需要先进的理念、公益创业精神和专业技术能力。民间公益组织自身在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信息公开,以及公众监督等方面,还需要更进一步地加强自身建设。现代公益慈善的基本特点是高度组织化和专业化,从这个标准出发,无论是政府背景的公益组织还是民间公益组织都处于同样的背景之下,有着同样的挑战和机遇,都需要强化自身的治理结构和能力建设,通过规范化的运作和透明的机制来获得公众的信任。

        以我现在所了解,目前主要有两种助学模式,一种是以类似中介的方式存在,民间慈善团体只是做为一个牵线人的角色,把受资助人的信息公布后,同时找到一家合适的资助方,让他自愿地长期或短期资助下去,民间慈善团体自身运营所需要的管理费用再另行募捐。另一种是以理事会的方式存在,采取理事长/会长负责制或秘书长负责制;采取理事长/会长负责制的方式成立的慈善团体通常依靠众多的志愿者和爱心单位来给以资金和活动力量支撑,而采用秘书长负责制的慈善团体通常是以类似私募基金的方式,其背后往往是几家实力比较强大的企业家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首先说一下中介式民间慈善团体的运营模式,这种运营模式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在同等的时间内帮助到更多的贫困儿童,这种团体不需要太多的志愿者来参与,他们更注重对自身的宣传,以便让受助方和资助方都能够及时的得到了解,以起到一个信息平台的作用。这种操作模式的难度在于资助方资助期限上的不可确定性,假如资助方因种种原因而撤销资助,可能会对受资助人产生一定时间内的短期影响。另外,采用这种模式,在募集管理费用方面可能会有更大的难度,因为资助方在这种模式下,已经习惯了把所有的资金全部使用到受资助人身上,对于慈善团体在前期调查、交通费、房租、人员工资等方面所产生的费用可能会有些不理解。

        其次说一下采用理事会方式的运营模式,这里面又分两种,第一种是采用理事长/会长负责制的形式,采用这种模式需要发展一定数量的志愿者,或者说这种民间慈善团体的成长速度是跟志愿者的规模增长成正比的。在照顾好受助者的同时,还需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精力去管理和激励志愿者,增强志愿者群体的凝聚力,以保证资金和活动力量的充足。相对于中介式的民间慈善团体,这种模式的资助规模可能会比较小,但是因为有着庞大的志愿者群体做后盾,所以在资助质量上,尤其是在针对受资助人的心灵关怀上,做的会更加到位。另外,由于所募集的资金集中统筹使用,在这种情形下,对受助方就增加了一份保障,基本上不会发生受资助人得不到及时资助或断炊的情况,而且这种方式非常适合年龄较小的受助人,以及一部分特殊群体,如孤儿和单亲家庭的孩子。并且这种模式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是不但帮助了贫困儿童,对所有参与其中的志愿者的心灵也起到了一个润化提升的作用。第二种是采用秘书长负责制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理事会的理事多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家,他们会固定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出来,充分保障秘书处的日常运营。在这种方式下,秘书长人选多采用专职志愿者,他在资金方面基本上没有后顾之忧,也不用去管理志愿者队伍,只要做好必要的宣传,以及对受资助人的条件审核即可,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年龄相对较大的受助人,例如针对高中毕业后读大学有困难的学生群体。

       综上所述,每个民间慈善团体的模式都有其长处和不足之处,无所谓谁好谁坏。那么有没有一种更好的模式呢,我想是有的,那就是在这两种模式间取一个平衡点,扬其长避其短。相信我们草根慈善从业者有足够的智慧,在未来的实践和运营当中摸索出一套最优化的模式来,为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4-3-14